項目動態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函〔2023〕245號,附件1)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25號,附件2)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推薦上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真摸排本市工業母機企業,參照財稅〔2023〕25號文件第一條、第二條及《先進工業母機產品基本標準》,動員符合加計抵減政策條件的企業,積極申請列入國家清單。
二、申請企業務必于2023年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報系統(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請,提交后生成紙質文件(包括申報書和證明材料等)加蓋企業公章。申報系統操作手冊見附件3。
三、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企業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初核,于10月16日前,將推薦文件和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材料(WORD版、PDF版和1份紙質蓋章材料),匯總后報我廳(裝備處)。
四、申請企業可于11月20日后,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是否列入清單。清單印發后,列入清單企業可在當期一并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五、清單有效期內,如清單內企業發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組以及主營業務重大變化等情況,應于完成變更登記之日起45日內向我廳(裝備處)報告。超時未報送將不予受理,該企業自變更登記之日起停止享受2023年度相關政策。
六、清單最終確認、管理等事項,按工信部聯通裝函〔2023〕245號文件要求執行。
聯系人:裝備處操禮賢,聯系電話:0551-62871715,聯系郵箱:caolixian@ahjxw.gov.cn。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函〔2023〕245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
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25號)
3. 申報系統操作手冊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函〔2023〕245號,附件1)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25號,附件2)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推薦上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真摸排本市工業母機企業,參照財稅〔2023〕25號文件第一條、第二條及《先進工業母機產品基本標準》,動員符合加計抵減政策條件的企業,積極申請列入國家清單。
二、申請企業務必于2023年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報系統(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請,提交后生成紙質文件(包括申報書和證明材料等)加蓋企業公章。申報系統操作手冊見附件3。
三、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企業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初核,于10月16日前,將推薦文件和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材料(WORD版、PDF版和1份紙質蓋章材料),匯總后報我廳(裝備處)。
四、申請企業可于11月20日后,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是否列入清單。清單印發后,列入清單企業可在當期一并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五、清單有效期內,如清單內企業發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組以及主營業務重大變化等情況,應于完成變更登記之日起45日內向我廳(裝備處)報告。超時未報送將不予受理,該企業自變更登記之日起停止享受2023年度相關政策。
六、清單最終確認、管理等事項,按工信部聯通裝函〔2023〕245號文件要求執行。
聯系人:裝備處操禮賢,聯系電話:0551-62871715,聯系郵箱:caolixian@ahjxw.gov.cn。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函〔2023〕245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
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25號)
3. 申報系統操作手冊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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